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6号(关于进口乌拉圭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进口乌拉圭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乌拉圭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蓝莓,学名VacciniumL.,英文名Blueberry(以下简称蓝莓)。

  三、允许的产地

  乌拉圭蓝莓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深圳进口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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